投稿指南
一、来稿必须是作者独立取得的原创性学术研究成果,来稿的文字复制比(相似度或重复率)必须低于用稿标准,引用部分文字的要在参考文献中注明;署名和作者单位无误,未曾以任何形式用任何文种在国内外公开发表过;未一稿多投。 二、来稿除文中特别加以标注和致谢之外,不侵犯任何版权或损害第三方的任何其他权利。如果20天后未收到本刊的录用通知,可自行处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来稿经审阅通过,编辑部会将修改意见反馈给您,您应在收到通知7天内提交修改稿。作者享有引用和复制该文的权利及著作权法的其它权利。 四、一般来说,4500字(电脑WORD统计,图表另计)以下的文章,不能说清问题,很难保证学术质量,本刊恕不受理。 五、论文格式及要素:标题、作者、工作单位全称(院系处室)、摘要、关键词、正文、注释、参考文献(遵从国家标准:GB\T7714-2005,点击查看参考文献格式示例)、作者简介(100字内)、联系方式(通信地址、邮编、电话、电子信箱)。 六、处理流程:(1) 通过电子邮件将稿件发到我刊唯一投稿信箱(2)我刊初审周期为2-3个工作日,请在投稿3天后查看您的邮箱,收阅我们的审稿回复或用稿通知;若30天内没有收到我们的回复,稿件可自行处理。(3)按用稿通知上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后,稿件将进入出版程序。(4) 杂志出刊后,我们会按照您提供的地址免费奉寄样刊。 七、凡向文教资料杂志社投稿者均被视为接受如下声明:(1)稿件必须是作者本人独立完成的,属原创作品(包括翻译),杜绝抄袭行为,严禁学术腐败现象,严格学术不端检测,如发现系抄袭作品并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均由作者本人承担,本刊不承担任何民事连带责任。(2)本刊发表的所有文章,除另有说明外,只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不代表本刊观点。由此引发的任何纠纷和争议本刊不受任何牵连。(3)本刊拥有自主编辑权,但仅限于不违背作者原意的技术性调整。如必须进行重大改动的,编辑部有义务告知作者,或由作者授权编辑修改,或提出意见由作者自己修改。(4)作品在《文教资料》发表后,作者同意其电子版同时发布在文教资料杂志社官方网上。(5)作者同意将其拥有的对其论文的汇编权、翻译权、印刷版和电子版的复制权、网络传播权、发行权等权利在世界范围内无限期转让给《文教资料》杂志社。本刊在与国内外文献数据库或检索系统进行交流合作时,不再征询作者意见,并且不再支付稿酬。 九、特别欢迎用电子文档投稿,或邮寄编辑部,勿邮寄私人,以免延误稿件处理时间。

最高30万元!鼓励吸纳就业、稳定岗位,上海企

来源:就业与保障 【在线投稿】 栏目:综合新闻 时间:2020-07-25 10:27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近日,为切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中的稳就业工作,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商务委发布《关于落实企业稳岗扩岗专项支持计划实施以工代训补贴的

近日,为切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中的稳就业工作,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商务委发布《关于落实企业稳岗扩岗专项支持计划实施以工代训补贴的通知》,实施以工代训补贴政策,鼓励企业吸纳就业、稳定岗位。

记者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获悉,上海实施企业新吸纳劳动者以工代训补贴和困难企业以工代训补贴。前者是对本市各类企业年内新吸纳本市户籍的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四类重点人员”)就业的,按照吸纳人数和每人每月300元标准给予企业以工代训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最高每人可补贴1800元。后者是对受疫情影响暂时经营困难导致停工停业的各类企业的以工代训补贴,按照每人每月200元标准给予以工代训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最高每人补贴600元。符合条件的本市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申领其中一项以工代训补贴,但对困难企业年内新吸纳的“四类重点人员”,按企业新吸纳劳动者以工代训补贴标准执行,同一职工只可享受一次困难企业以工代训补贴。

本市实施的以工代训补贴政策,要求企业符合相应条件。企业新吸纳劳动者以工代训补贴,要求企业于2020年年内新吸纳“四类重点人员”就业;困难企业以工代训补贴,要求企业为2020年6月1日之后仍停工停业,即企业月营业收入较2019年同比下降70%及以上,且企业继续为员工发放工资(或生活费)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每家企业以工代训补贴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以工代训补贴申领实现全程网办。本市建立补贴资金网上申领渠道,符合条件的本市企业以参保单位为主体通过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助经办系统申报以工代训补贴,对企业新吸纳的“四类重点人员”和社保缴纳情况等申请以工代训补贴信息,通过系统数据库后台比对,减少申领企业提交材料,实现补贴申领“一键点单”便捷化办理。

据悉,为帮助企业应对疫情冲击影响,今年以来,本市出台了一系列稳就业政策,比如实施失业保险返还政策,以及对春节期间支持疫情防控工作的重点企业和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给予就业补贴。为从多角度给予企业帮扶,形成政策合力,符合条件企业在享受本市之前出台系列稳就业政策的同时,还可以申领以工代训补贴,尽最大可能给予企业帮扶,帮助其度过难关。

相关链接:

企业新吸纳劳动者以工代训补贴范围和标准?

对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吸纳本市户籍的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就业(以下简称“四类重点人员”),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本市各类企业,按照每人每月300元标准给予以工代训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困难企业以工代训补贴范围和标准?

对2020年6月1日后仍处于停工停业,但继续为职工发放工资(或生活费)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本市各类企业,复工后可根据申请补贴月份中均在岗的职工人数,按照每人每月200元标准给予企业以工代训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

其中,困难企业年内新吸纳的“四类重点人员”,按企业新吸纳劳动者以工代训补贴标准执行。

申请以工代训补贴的企业应具备哪些基本条件?

申请企业应为2020年1月1日之前在本市依法登记注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本市各类企业。

企业新吸纳的四类重点人员如何认定?

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登记失业人员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登记为准;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指2019年1月1日及以后毕业的高校毕业生,以学信网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登记毕业时间为准。

停工停业的困难企业应符合哪些认定条件?

2020年6月1日后仍处于停工停业的困难企业,认定条件是企业月营业收入较2019年同比下降70%及以上。企业申请以工代训补贴,补贴当月应符合困难企业认定条件;企业连续申请2个月或3个月的以工代训补贴,补贴月份期间均应符合困难企业认定条件。

企业如何申请以工代训补贴?

符合条件的本市企业以参保单位为主体通过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助经办系统申报以工代训补贴,系统对企业申请以工代训信息进行数据比对,实现便捷化的“一键点单”式申请办理。

以工代训补贴资金如何发放?

文章来源:《就业与保障》 网址: http://www.jyybzzz.cn/zonghexinwen/2020/0725/446.html



上一篇:硕士毕业送外卖,本科毕业当老板,灵活用工让
下一篇:北京6.64万个政策性岗位保障高校毕业生就业

就业与保障投稿 | 就业与保障编辑部| 就业与保障版面费 | 就业与保障论文发表 | 就业与保障最新目录
Copyright © 2018 《就业与保障》杂志社 版权所有
投稿电话: 投稿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