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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困难人员看过来!这份兜底保障指南你肯定

来源:就业与保障 【在线投稿】 栏目:综合新闻 时间:2020-07-24 09:05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大学生可登录新职业网,先完成一个对自己的“职业测评”,并通过职业案例、职业视频等,了解推荐职业的基本情况。 目前新职业网上 有450余门高校就业指导网络课程 ,包括首都经

大学生可登录新职业网,先完成一个对自己的“职业测评”,并通过职业案例、职业视频等,了解推荐职业的基本情况。

目前新职业网上有450余门高校就业指导网络课程,包括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的“创业团队建设与管理”、北京大学的“大学生职业素养提升”、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的“小贸求职说系列视频”、华北电力大学科技学院的“如何撰写求职信”等等,涵盖简历制作、面试技巧、职业规划、心理辅导等内容。毕业生可根据自身特点和实际需要,选择适合自己的课程随时点播观看。

待岗农民工没有收入,怎样找到生存出路?

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实施《农民工稳就业职业技能培训计划》,明确2020年至2021年,每年培训农民工700万人次以上,以在岗农民工、城镇待岗和失业农民工、农村新转移劳动力、返乡农民工、贫困劳动力等为实施对象范围。

以训稳岗如何实现呢?对中小微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登记失业人员中的农民工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根据吸纳人数给予企业职业培训补贴。对受疫情影响出现生产经营暂时困难导致停工停业的中小微企业,组织待岗农民工开展以工代训、以训稳岗的,根据组织以工代训人数给予企业职业培训补贴。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等行业可将以工代训补贴范围扩展到各类企业。

目前各地相继推出了相关政策:

湖北明确,以工代训按每人每月500元标准给予企业补贴,按月发放,最长不超过6个月,补贴资金主要用于开展以工代训、职工生活补助等支出;受理期限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

明确,对中小微企业在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新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按照每人每月200元标准给予企业以工代训补贴。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行业的各类企业于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新吸纳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按照每人每月200元标准给予企业以工代训补贴。

此外,人社部、财政部下发《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明确了阶段性扩大失业农民工保障范围。对《失业保险条例》规定的参保单位招用、个人不缴费且连续工作满1年的失业农民工,及时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

2020年5月至12月,对2019年1月1日之后参保不满1年的失业农民工,参照参保地城市低保标准,按月发放不超过3个月的临时生活补助。与城镇职工同等参保缴费的失业农民工,按参保地规定发放失业保险金或失业补助金。

家庭困难、下岗员工想获得补助,有哪些渠道?

公益性岗位是一个实施了很多年的政策,主要由人事劳动部门在实施。最开始,这个政策只针对下岗失业人员,特别是在国有企业改革中下岗的4050人员。因为这些人员不好找工作,岁数又偏大,于是人事劳动部门开始设置公益性岗位,让这些人员逐渐的过渡,让他们有一份相对稳定的工作,可以把养老保险等进行延续。

首先要明确,公益性岗位并不是真正的意义上的工作岗位,而仅仅是一个就业的补助政策。按照公益性岗位设置的要求,一般最多补贴三年。对那些确实没有能力到市场上就业的人来说,公益服务岗位就是他们生活的希望。最近人社部等七部门印发通知,要求强化稳就业决策部署,进一步用好各类公益性岗位,充分发挥就业保障作用。

哪些人员属于公益性岗位就业援助对象呢?最近人社部下发明确,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就业形势变化,动态调整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标准,及时将受疫情影响失业人员、残疾人员、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等各类就业困难人员纳入援助对象范围。根据就业援助对象特点和需求,设计服务路径和援助举措,实施分类帮扶。针对性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积极推荐企业吸纳,帮助灵活就业,扶持自主创业,落实好税费减免、社会保险补贴、职业培训补贴等政策。对仍然难以通过市场渠道实现就业的,通过公益性岗位予以安置。

文章来源:《就业与保障》 网址: http://www.jyybzzz.cn/zonghexinwen/2020/0724/4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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